界面新聞記者 | 穆玥
近日,私募業績披露正在迎來新的變化。
據證券時報報道,受相關新規的影響,沒有簽署代銷協議的機構不得公布私募業績,一些券商和第三方銷售渠道近期陸續停更了私募業績周報。
界面新聞記者多方求證后發現,近期確實有很多機構已經陸續暫停發布私募業績周報,不過,也有部分機構目前仍在披露相關信息。
廣州某券商相關業務負責人告訴界面新聞記者,暫停發布業績周報主要是出于合規的考慮,新規8月份就要實施了,需要按照新規的要求提前進行整改,至于以后是否還會恢復發布,公布的內容會有哪些調整,目前都還不能確定。
同樣在近期停更了相關信息的某三方代銷機構的相關人士則表示,公司數據庫中涉及的私募很多,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并不是自己公司代銷的產品,所以調整起來非常麻煩。目前公司也已經采取了緊急措施,正在盡可能地和那些以前沒有代銷合作的私募接洽,希望能趕在新規之前和更多的私募簽好代銷協議。
深圳某大型私募負責人也表示,最近確實有一些三方平臺與公司接洽簽訂代銷協議相關事宜,不過公司還要綜合多方面的因素來考慮,目前還沒有做出明確的回復。
不久之后即將實施的新規究竟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4月30日發布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其中第六條明確規定:除已履行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合格投資者、符合規定的基金評價機構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委托關系的機構或者個人提供基金凈值等業績相關信息。除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其簽署該基金代銷協議的基金銷售機構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展示和傳遞基金凈值等業績相關信息,中國證監會、協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此外,上述條款還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其簽署該基金代銷協議的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將規模小于1000 萬元、成立期限少于6個月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過往業績用作宣傳、銷售、排名,不得以誤導投資者為目的選擇性展示部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績、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部分運作周期的業績,不得展示未經私募基金托管人復核的基金業績,不得對少于6個月周期的基金業績進行排名。
廣州某私募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私募本身就是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的一種產品,其凈值也理應只面向特定的人群進行披露,目前很多渠道在這方面做得都不夠完善,如今新規對此做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其實本質上來講有利于整個私募行業的健康、規范發展,可以避免部分代銷機構濫用相關數據進行募集宣傳等行為。而私募管理人的壓力也會相對小很多,可以避免因為短期凈值的波動受到太多的關注從而影響投資心態。
不過,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對于私募凈值披露的嚴格限制,也會導致很多投資者在進行資產配置時缺乏足夠的可比數據,從而增加其進行投資決策的難度。
至于緊急簽訂代銷協議的解決措施,深圳某私募人士表示,目前存續的證券私募有8000多家,管理的產品超9萬只,即便是只覆蓋其中的一部分,逐一去簽訂代銷協議也不現實,而且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還有很多其他問題需要解決。這也意味著,以后一些第三方數據庫可能都無法使用了,很多三方平臺的業務也沒辦法正常開展,這方面的影響會很大。
除此之外,界面新聞注意到《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二十九條中還明確規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應當實行凈值化管理,并由私募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再披露凈值信息。
第二十八條則要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接受其他私募基金或者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的,應當授權其私募基金托管人將經復核的基金估值信息提供給上層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授權基金服務機構將基金份額登記信息在基金份額確認后2個工作日內提供給該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應當配合。
上述廣州某私募業內人士表示,明確要求托管復核確認后才能披露私募凈值信息,能在很大程度上規避凈值出錯、凈值造假等情況的發生,而要求私募授權托管人將估值信息提供給上層私募基金托管人,則能夠進一步規范嵌套類產品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