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1日,生態環境部通報1月環境空氣質量狀況顯示,1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74.3%,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但是,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5.4%,同比上升2.3個百分點。
具體來看,PM2.5平均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PM10平均濃度為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5%;O3平均濃度為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8%;SO2平均濃度為1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9%;CO平均濃度為1.3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拉薩、福州和海口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咸陽、西安和渭南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排名倒數前三。
生態環境監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2023年1月起,在每月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通報中,增加了全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長三角、汾渭平原等三大重點區域重污染天數比例情況,三大重點區域當月及累計月發生重污染天的城市名單及天數。
“主要基于以下兩點考慮:一是通過信息公開,倒逼地方政府特別是重污染天數較多的城市,進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二是通過信息公開,有利于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推動公眾參與,強化輿論監督。”該負責人表示。
數據顯示,1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1.2%,同比上升2.9個百分點,長三角地區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2.1%,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汾渭平原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8.5%,同比上升8.2個百分點。
涉及城市方面,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較多的城市為濮陽、鄭州、聊城、菏澤、濟寧等城市。其中,排名前三的濮陽、鄭州和聊城重污染天數分別為10天、9天、8天。但是,北京1月份未發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長三角地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較多的城市為亳州、阜陽、徐州、宿遷等城市。汾渭平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較多的城市為咸陽、西安、渭南等城市。其中位于陜西的咸陽、西安和渭南重污染天數分別達到12天、11天和10天。
1月空氣重污染同比增加的原因是什么?生態環境監測司負責人介紹,2023年1月,全國優良天數比例同比增加0.9個百分點,但重污染天數比例也同比增加2.3個百分點,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共出現564天重污染,同比增加了239天,主要是重點區域跨年持續重污染過程、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以及沙塵天氣同比偏多等三方面因素共同影響導致。
首現,2023年元旦前后,我國出現了近三年來持續時間最長、影響范圍最廣、污染程度最重的跨年重污染過程,重污染過程從12月27日開始持續至1月13日結束,污染范圍波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地區、東北地區、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區域。本次過程共計15個省份104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出現重污染,對今年1月全國重污染天的貢獻為357天次,已經超過2022年1月全月重污染天數。
造成跨年持續性重污染的原因,一方面由于我國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然較大,另一方面與大范圍持續性靜穩氣象條件有關。氣象資料顯示,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6日,北方西伯利亞高壓中心持續滯留于蒙古國一帶,我國華北南部、華東地區等壓線稀疏、大范圍長時間靜穩,同時疊加大范圍高濕、逆溫等不利要素,導致PM2.5污染持續積累與長時間滯留,造成本次跨年重污染過程。
其次,1月21日至27日為我國農歷新年假期,受到煙花爆竹集中燃放以及擴散條件不利影響,全國共有16個省份共6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累計出現76天次因煙花爆竹燃放導致的重污染天,其中農歷除夕、初一、初二分別有11、55、10個城市達到重污染。重污染城市的分布范圍較廣,主要分布在河南、山東、湖南、陜西、遼寧、吉林等省份,其中河南省漯河、周口市2個城市持續三天重污染,常德、益陽、西安、咸陽、渭南、漢中、亳州、濟寧、鄭州、開封、濮陽、商丘等12個城市連續兩天達到重度污染。
此外,今年1月也受到了較多沙塵天氣影響,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受沙塵天氣影響的天數達770天,明顯多于去年同期,其中沙塵導致的重污染天數為77天,同比增加76天,為近五年1月第二多。出現沙塵重污染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內蒙古、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北地區,主要時段為1月12日至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