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景源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簡稱“數據20條”),初步搭建了我國數據基礎制度體系。2023年上海兩會期間,上海市人大代表,德勤中國副首席執行官、首席質量與轉型官劉明華提交了《完善立法和數商生態,鼓勵企業參與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的建議》。
劉明華指出,上海數據交易所自2021年11月揭牌以來,在制度體系、系統支持、交易服務等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目前數據產品累計掛牌數近1000個,涉及金融、交通、工業、通信等行業領域,數據產品交易額超過1億元。
“對比同期成立的深圳、廣州數據交易所,上海數據交易所交易較之不太活躍。”劉明華認為,主要原因是上海數據交易所“重數據資產”,企業自身進行數據產品開發和交易的動力與能力不足。
具體來看,主要是供需雙方信息不匹配,可交易的標準化數據產品少;數商生態有待進一步完善和成熟,目前上海尚無監管機構為數據經紀商頒發執業牌照,數據經紀商機制的缺失降低了數據交易匹配和撮合效率;相關數據交易立法尚待完善,“數據20條”還需配套細則推進落地執行。
針對上述不足與挑戰,劉明華建議從頂層設計、完善數商生態、激勵市場主體三個層面解決,通過后期不斷摸索,形成買賣雙方共識的價值體系,提升整體交易市場活力。
在頂層設計方面,劉明華建議進一步完善數據產權制度立法的核心內容,如數據產權的性質、歸屬和內容等;推進資產評估相關機構與人員開展數據確權及定價服務,探索建立數據資產登記制度和數據資產定價規則,試點開展數據權屬認定,規范完善數據資產評估服務。
在完善數商生態方面,劉明華建議上海盡快明確數據經紀商的監管和牌照發放機構,推動建立數據經紀商機制,構建高效安全的數據經紀人體系;搭建數據交易經紀平臺,提供數據交易、結算、交付、安全保障等綜合配套服務;鼓勵設立社會性數據經紀機構,規范開展數據要素市場流通中介服務;探索建立數據經紀機構資格認證和管理制度,加強對數據經紀人的監管,規范數據經紀人的執業行為, 以提升數據交易可信度,促進數據交易的活躍。
此外,劉明華也指出,企業在參與數據要素流通的過程中, 首先需要完善企業自身的數據治理能力, 強化數據管理能力;為調動企業積極性,政府可實施類似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