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張倩楠
編輯 | 翟瑞民
2022年7月21日,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環評弄虛作假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保持嚴懲重罰態勢,采取了一系列舉措,加大處理處罰力度。
環評作為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制度,自上世紀70年代引入我國,并被確立為環境管理的一項基礎制度。2003年9月1日,我國首部環境影響評價法開始施行,正式將環評納入法律制度體系。
劉志全表示,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門環評打假力度持續加大,嚴查環評文件質量問題。從全國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情況來看,雖然環評文件粗制濫造、弄虛作假屬于個別情況,但性質極其惡劣,對環評制度公信力的損害十分嚴重。
劉志全介紹,2021年以來,生態環境部指導全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常態化監管,已將存在環評文件編制質量等問題的265家單位和217人列入環評失信“黑名單”或限期整改名單。生態環境部分四批將29份環評文件嚴重質量問題線索移交地方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加大執法力度,據不完全統計已依法查處環評文件嚴重質量案件50多件,罰款金額1400多萬元。
據悉,生態環境部正組織對在環評信用平臺建立誠信檔案的環評單位和環評工程師進行全面排查,對8000多家環評單位和14000多名從業環評工程師做到一家一家過、一個一個查,堅決清理不具備技術能力的“空殼”環評公司和存在“掛靠”等違規行為的環評工程師,以及誠信檔案基礎信息存在問題的單位和人員。目前,各地正在抓緊完成處理處罰工作。
“環評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已經寫入《刑法修正案十一》。部分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檢法司等相關部門主動擔當作為,針對故意提供虛假環評文件且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正在積極推動有關司法實踐,下一步將對涉嫌環評造假的違法犯罪分子予以嚴厲打擊。”劉志全透露。
針對新污染物環評管理,劉志全介紹,今年5月國辦印發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指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微塑料等。
當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高度重視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控制,部分已經出臺排放標準的新污染物已納入了環境影響評價體系。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積極推進新污染物環境影響評價基礎研究,做好與新污染物技術標準、調查監測方法規范等的銜接,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嚴格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切實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源頭防控作用,防范新污染物產生。
劉志全表示,生態環境部還開展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的專題論證,提出環境影響評價法的修法建議,“目前,我們在溫室氣體納入環評工作中仍面臨基礎研究不夠,配套法律法規、政策與技術體系亟待完善等問題。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指導開展試點,梳理總結經驗,推動完善法律、政策和技術體系,為環評領域落實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