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趙孟
2024年12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2024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該報告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指出,現行失獨扶助政策將失獨再生養子家庭排除的相關規定,經公民提出審查建議后,全國人大法工委審查后認為,應進一步完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對相關人員給予更多的幫扶保障。這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首次對失獨再生養家庭面臨的困境作出回應,社會各界已為此呼吁多年。
失獨再生養家庭,是指獨生子女家庭在孩子離世后,通過再生育、收養等方式重新養育子女的家庭。這些家庭的父母大多已步入老年,在經歷了失去獨生子女的巨大打擊后,又面臨重新撫養子女挑戰。他們在經濟、健康、子女撫養等方面存在前所未有的困難。
現行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政策,依據為2007年原國家計生委、財政部印發的《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方案》(【2007】第78號文,下稱“78號文件”),將扶助對象限定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后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將失獨再生養家庭排除在外。這一規定存在合法性與合理性的雙重問題,飽受詬病,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多次呼吁廢止。
界面新聞了解到,2024年3月,一份由數十位失獨再生養人士簽名的《關于將失獨再生養人群納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政策的請求書》(下稱《請求書》)寄往全國人大常委會,《請求書》從“78號文件”的合法性、其與當前支持生育政策的沖突等方面,請求對現行失獨扶助政策進行審查。
《請求書》指出,2007年制定“78號文件”時,依據的是2001年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當時該法將計劃生育困難家庭扶助范圍劃定在“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人群。然而,2015年和 2021年《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兩次修改后,“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條件已被刪除。這意味著,繼續將失獨再生養家庭排除在扶助政策之外,已失去法律依據。
同時,根據《立法法》第91條規定,部門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權利的規范,而現行政策在法律規定之外,排除了失獨后再生養家庭獲得國家扶助的權利,屬于減損公民權利的行為,違反了《立法法》的規定。
此外,當前中國人口規模已進入負增長,支持生育、構建友好生育環境成為人口政策的基本方向。“78號文件”作為獨生子女時代的產物,距今已有17年,與新形勢下的人口政策精神相背離。
大約從2015年開始,失獨再生養家庭通過各種渠道反映自身訴求,希望將其重新納入失獨扶助政策。每年全國兩會期間,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遞交提案,建議關注這一群體的困境。該群體代表也數次前往北京,與國家衛健委有關負責人座談,當面表達訴求。不過,由于“78號文件”的存在,他們的訴求一直未得到積極回應。
全國人大法工委經此次公布典型案例認為,“現行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為緩解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實際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國家人口政策調整和有關法律修改完善,可考慮進一步完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對相關人員給予更多的幫扶保障,增強失獨家庭的獲得感。經溝通,制定機關已著手研究完善相關政策規定。”
這一回應標志著中國的失獨扶助政策調整迎來新契機。對于失獨再生養家庭而言,這是他們走出困境、重獲希望的重要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全國多位失獨再生養家庭代表應約與國家衛健委有關司局負責人舉行座談會。多位參加座談會的人士稱,該負責人還介紹,今年6月底,該委已通過各省市完成了對失獨再生養群體的數據統計,人數并不是太多。國家衛健委和各省市衛健委都有協商溝通,也將有關情況報給了財政部。這是多年來,國家衛健委首次在座談會上明確已對該群體數量進行了統計。
8月24日,失獨再生家庭代表收到國家衛健委對有關訴求的書面回復稱,關于“制定專門政策為失獨再生養家庭提供經濟、養老、就醫、子女入學入托幫扶”等建議,該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研究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