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劉林 毛盾
界面新聞編輯 | 崔宇
編者按:2024年9月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監管行為;要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繼2023年民企大調研之后,界面新聞和界面智庫2024年10月起再次開展年度民營企業發展現狀調研,以了解民營企業最新發展動態以及政策和法律訴求,助力民企渡過難關。
2024年,我國經濟在波折中前行。盡管第二、三季度GDP增速較上年有所放緩,但隨著9月底一攬子增量政策的密集實施,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有望順利完成。民營經濟作為我國經濟的中流砥柱,受益于新一輪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周期啟動,亦呈現邊際改善的增長趨勢。2024年前10個月,民間固定資產投資、民營企業出口、規模以上私營工業營業收入增速都較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回升,但仍面臨產業發展失衡、營運能力下降和資金周轉不暢等階段性“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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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寬松政策已在路上。從12月9日政治局會議通稿看,無論貨幣政策從穩健走向“適度寬松”還是財政政策的“更加”積極,無論是國內需求的“全方位”擴大還是消費的“大力提振”,都在指向比2024年“更加積極有為”的宏觀政策。隨后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明確表示要提高財政赤字率、增加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適時降準降息等。這些政策必然會繼續助力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從現在到2025年“兩會”前后,將迎來政策密集制定的關鍵時期。為了有效應對當前及未來可能遭遇的挑戰與難關,民營企業亟需獲得更加精細化、更具針對性的政策扶持措施。為此,界面新聞和界面智庫2024年10月-11月再次開展年度民營企業發展現狀調研,以了解民營企業最新發展動態以及政策和法律訴求,助力民企渡過難關。
本次問卷調研共收集了557家民營企業的有效反饋。從行業分布看,第一、二、三產業的占比分別為2.2%、26.9%、71.1%,其中,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信息技術業、批發和零售業的占比依次為22.1%、17.6%、13.8%。從用工規模看,千人以上占比近三成;50人以下與100-500人占比分別為35.9%和18.9%。從地區分布看,調研民營企業主要集中在長三角、京津冀和珠三角地區,占比依次為38%、27%和17%,其他地區合計占比為18%。
基于本次問卷調研反饋結果,我們有如下發現:
1、市場需求不足仍然是民營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有65.9%的調研民營企業反映,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市場需求不足。在調研民企中,有一半的企業面臨訂單減少的挑戰,有三分之一的企業面臨產品市場價格下降的壓力。與此同時,認為成本費用和政策環境是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的企業占比分別為53.3%和45.8%,而法治保障和政商關系方面的占比則分別為14.7%和14.2%。
與2023年相比,在市場需求方面,認為有所惡化的企業占比38.2%,高于略有改善的企業占比(30.5%),認為明顯改善的企業占比僅為7.8%。
2、超半數調研民營企業認為成本費用壓力來自工資:在調研民企中,認為成本費用壓力與2023年相比沒有變化的企業占比36.1%,有所惡化的企業占比31.1%,略有改善的企業占比28.2%。
民營企業的成本費用壓力仍然主要來自人力,將工資作為主要成本費用壓力來源的企業占比超過一半(50.4%),與2023年的調研相比,提高了0.8個百分點;將社保和公積金作為主要成本費用壓力來源的企業占比分別為32.5%和22.3%,較2023年調研時有所下降;與此同時,還有12.2%的企業面臨勞動力短缺的問題。至于其他成本費用壓力來源,對稅收、原材料和租金感到較大壓力的企業占比分別為32.1%、32%和28%,與2023年的調研相比均小幅提高。
3、調研民營企業觀望情緒濃厚,制造業相對樂觀:在調研民企中,認為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的企業占比32%,認為經濟形勢總體改善的企業占比17.8%。對于近期是否有計劃增加投資的問題,22.3%的企業表示仍在觀望中,表示會擴大產能或擴大經營規模的企業占比17.1%,不會新增任何投資的企業占比26.6%。
但在調研的制造業民企中,2024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超過10%的企業占比35%,較整體高7.7個百分點;認為當前經濟形勢總體改善的企業占比也比整體高6.6個百分點;表示近期會擴大產能或擴大經營規模的企業占比26%,比整體高近9個百分點。
此外,規模較小民營企業面臨更大的經營壓力。在50人以下、50-100人規模的調研民企中,營業收入在前三季度同比出現下降的企業占比都超過一半;在500-100人、1000人以上規模的調研民企中,營業收入同比下降的企業占比則分別為25%、27.3%。50人以下、50-100人規模的調研民企,出現訂單減少的企業占比也相對更高。
4、調研民營企業海外投資最青睞東南亞與南亞地區:在調研民企中,有22.8%的企業已經進行了對外直接投資,有13.8%的企業雖然還沒有進行海外投資但已有明確的計劃或方案,尚未進行對外直接投資也沒有任何計劃的企業占比63.4%。無論是已經投資還是計劃投資,選擇東南亞與南亞地區的企業占比都最高,分別為66.9%和70.1%。
在已經投資的海外區域中,北美地區占比超過四成、歐洲占近三分之一、中東不到兩成,不過,計劃投資的海外區域則略有不同,北美地區、歐洲、中東地區占比相近,均在22%附近。整體來看,調研民營企業在選擇未來的海外投資目的地時,北美地區、歐洲和非洲等區域的吸引力有所下降,而東南亞與南亞、中東的吸引力有所上升。
5、超七成調研民營企業在稅收征管方面沒有遇到問題:在調研民企中,75.8%的企業在稅收征管方面沒有遇到問題;被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的企業占比14.6%,其中認為經營受到較大影響的超過半數。此外,認為當地征管部門擅自增加預征項目的企業占比2.7%;對于部分按法律規定需要預征的稅費,認為預征時間范圍被擴大的企業占比7%、預征金額被擴大的企業占比6.3%。
對于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亂罰款、亂攤派、亂收費(以下簡稱“三亂”)問題,認為從未遇到“三亂”問題的民營企業占比接近八成;今年首次遇到“三亂”問題的民營企業占比都不足4%;遇到過“三亂”問題,但認為今年較往年有所減少的民營企業占比略超10%,認為今年較往年加劇的民營企業占比在5.6%-7.7%之間。
6、近七成調研民營企業的經營未受到監管執法影響:30.2%的民營企業認為監管執法對企業的正常經營帶來了影響。在調研民企中,遇到選擇性執法的企業占比11%,遇到趨利性執法的企業占比10.1%,遇到違規異地執法的企業占比5%。認為執法檢查頻次過多的企業占比9.9%,遇到多頭檢查的企業占比9.7%,認為對違規違法經營行為監管力度明顯不足的企業占比8.1%。
7、賬款回收是調研民營企業在資金方面遇到的最大挑戰:在調研民企中,認為存在賬款拖欠、應收賬款周期過長的企業占比44%,認為融資渠道少的企業占比超三成;認為貸款利率仍相對較高的企業占比14.0%,認為自身信用等級低、抵押物少、抵押折扣率高的企業占比12.7%。此外,認為貸款周期過短、仍然需要過橋倒貸的企業占比9.0%。
8、超半數調研民營企業在2024年享受到新的優惠政策:在調研民企中,41.8%的企業在2024年享受到了一項新的優惠政策;13.1%的企業在2024年享受到了兩項及以上新的優惠政策;13.2%的企業雖然沒有享受到新的優惠政策,但原來享受的優惠政策全部或部分延期。不過,仍有四分之一的民營企業從未享受過任何優惠政策,還有6.3%的民營企業原來享受到的優惠政策全部到期,并且沒有享受到新的優惠政策。
在調研民企中,38.1%的企業希望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延期;17.8%的企業希望將免征文化事業費延期;16.5%的企業希望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家電補貼政策延期。
從用工規模看,在50人以下、50-100人規模的調研民企中,從未享受過任何優惠政策的企業占比分別為45%、35.3%,顯著高于500-100人、1000人以上規模的企業占比,二者分別僅為2.8%、4.2% 。
此外,在調研民企中,進行了設備更新、技術改造的企業占比42.7%,其中四分之一是受相關政策推動。此外,有12.6%的企業雖然還沒有實施,但已經有了明確的方案或計劃。在調研的制造業民營企業中,進行了設備更新、技術改造的企業占比明顯更高,較整體高出28個百分點,達到70.7%;未進行設備更新、技術改造并且暫時也沒有這方面安排的企業占比僅為17.1%,較整體低27.6個百分點。
9、降低財稅負擔和刺激消費需求是民營企業的主要政策期待:對于本輪宏觀逆周期調節政策的著力點,在調研民企中,希望進一步降低企業財稅負擔的企業占比53%,希望進一步刺激國內消費需求的企業占比47.2%,希望拉動國內有效投資的企業占比接近三分之一。此外,希望進一步降低政策利率的企業占比26.4%,希望擴大財政支出規模的企業占比24.1%,希望優化收入分配、提高中低收入水平的企業占比19.4%,還有16.9%的民營企業希望有效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10、調研民營企業對《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征求意見稿)滿意程度較高:在調研民企中,對草案的總則以及7大主要章節都非常滿意(選擇5分)的企業占比在33.9%-38.4%之間、非常不滿意(選擇1分)的企業占比都在3.1%以下,滿意程度在4分以上的企業占比超過63%。
此外,60%的調研民企希望草案能加強對民營企業創業扶持政策的相關條款;46.3%的企業希望能細化“法律責任”等相關條款,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力;37.7%的企業希望《民營經濟促進法》能明確地方政府負責民營企業促進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以加強統籌協調;35.0%的企業希望能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實績指標納入相關部門績效評價體系;23.2%的企業希望弱化“規范經營”相關條款,與“促進型”立法原則保持一致。
經過進一步交叉分析,我們還發現,相較于制造業民營企業,第三產業中的民營企業面臨著更為復雜的挑戰與困難。
目前,第三產業就業占我國就業人員總數的48%、占GDP的比重為54.6%。2024年前三季度,第三產業新注冊主體占全國新注冊企業的87.7%,而民營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在第三產業新注冊主體中的占比則高達98%。此外,第三產業與出口的相關性顯著弱于制造業與出口的相關性,在國際貿易環境可能會進一步惡化的背景下,第三產業對穩定就業、拉動經濟增長和釋放消費需求尤為重要。
分行業來看,目前民間投資的結構分化現象較為突出。在三大產業中,拖累民間投資的主要是第三產業。2024年前10個月,第三產業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同比下降9.1%,降幅較上年同期擴大3.3個百分點。相比之下,第二產業民間固定資產投資表現突出,前10個月實現13.1%的同比增速,較上年同期加快3.7個百分點。
盡管不含房地產在內的第三產業現價增加值在前三季度同比增長6.0%,高出全國現價GDP增速近2個百分點,但仍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3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低3.4個百分點。與去年同期相比,不含房地產在內的第三產業對現價GDP的拉動下降了1個百分點,也比2019同期下降了1.5個百分點。
同時,除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外,第三產業所有行業的現價增加值同比增速都較上年同期有所回落 ,其中,住宿和餐飲業增速較上年同期下降10.5個百分點,交通運輸和倉儲業下降9.1個百分點,金融業下降4.2個百分點,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下降1.1個百分點,它們對現價GDP的拉動也分別下降了0.14、0.38、0.33、0.02個百分點。
本次調研發現,第三產業中的民營企業主要面臨以下問題:
1、第三產業民營企業營收增長態勢弱于制造業:2024年前三季度,在調研的第三產業民營企業中,營業收入同比增速超過10%的企業占比24.8%,較制造業低了10.2個百分點;營業收入同比下降的企業占比38.5%,較制造業高出2.0個百分點;只有營業收入同比增速小于10%的企業占比與制造業基本相當。
2、第三產業民營企業的觀望情緒更為濃厚:認為經濟形勢總體改善的第三產業民企占比為14.2%,較制造業低10.2個百分點;與之相對的是,認為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的第三產業民企占比33.2%,高出制造業5.6個百分點。
3、第三產業民營企業的投資計劃相對更為保守:在調研的第三產業民營企業中,近期不打算在國內新增投資的企業占比近三成,比制造業高7.1個百分點,仍在觀望的企業占比較制造業高6.8個百分點。更為突出的是,近期計劃在國內擴大經營規模的企業占比只有13.9%,比制造業低12.1個百分點。
4、第三產業民營企業面臨的政策環境不及制造業:從調研結果看,第三產業民營企業認為政商關系、法治保障、政策環境等方面存在問題的企業占比分別較制造業高出5.9、3.0、5.0個百分點,在稅收征管方面遇到問題的企業占比較制造業高出8.7個百分點,在監管執法方面遇到問題的企業占比較制造業高出7.8個百分點。2024年新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占比較制造業低12.9個百分點,至今從未享受過任何優惠政策的企業占比高出制造業11.6個百分點。
此外,第三產業民營企業遇到亂罰款的比例高于制造業3.8個百分點;遇到亂收費和亂攤派的比例雖然略少于制造業,但認為今年比往年更嚴重的比例高于制造業,其中,認為加劇的企業占比分別高出制造業1.5、5.6個百分點。
5、第三產業民營企業對《民營企業促進法》(草案征求意見稿)的滿意程度不及制造業:在五分評價機制下(1分為非常不滿意,5分為非常滿意),對該草案主要章節打1、2、3分的第三產業民營企業占比高于制造業,打4、5分的第三產業民營企業占比低于制造業。在8個章節中,評價差距較大的主要在科技創新、服務保障、權益保護和法律責任方面。
6、第三產業民營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尚未明顯好轉:在調研的第三產業民營企業中,認為法治保障和政商關系方面存在的問題較上一年沒有變化的企業占比都超過一半,也高于制造業企業;認為政策環境存在的問題較上一年沒有變化的企業占比為44.1%,較制造業高7.47個百分點;認為市場需求、成本費用存在的問題較上一年沒有變化的企業占比為25.6%、39.0%,分別高出制造業7.68、10.53個百分點。認為這五個方面存在的問題較上一年有所改善的企業占比,第三產業全部都小于制造業,差值從7.61到14.6個百分點不等;認為這五個方面存在的問題較上一年有所惡化的企業占比,除成本費用方面第三產業略低于制造業外,其余四個方面都高于制造業,差值從0.14到6.92個百分點不等。
7、第三產業民營企業面臨的租金困境更為突出:在調研的第三產業民營企業中,在工資、社保方面感受到壓力的企業占比49.9%、34.7%,租金存在壓力的次之,為33.9%,稅收緊隨其后,為32.4%;在公積金、原材料、融資方面存在壓力的企業占比則在21%-25%之間。與制造業相比,第三產業民營企業在租金方面存在壓力的企業占比明顯更高,二者差值高達21.7個百分點。
綜合本次問卷調查和采訪調研結果,我們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1、優化投資政策以推動產業和地區均衡發展。我國投資政策主要向制造業和基礎設施傾斜,盡管政策短期效果明顯,二者投資增速都較上年同期加速,但進一步加碼的空間較為有限。目前制造業產銷率已創下2001年發布以來新低、產能利用率也連續第三年下降且是2018年發布以來的次低值(僅高于2020年),而隨著特朗普再次入主白宮,外需面臨更大的不確定性。與此同時,不同地區民間投資增長速度差異顯著,2023年,各地區的私人控股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長速度從同比下降23.8%(黑龍江)到同比增長16.3%(西藏)。因此,投資政策不僅應向第三產業傾斜,還需根據各地區的發展現狀,增強政策的區域針對性和適應性。特別是,應推出更多針對第三產業的優惠政策,比如采取相關措施減緩第三產業面臨的租金壓力等。
2、短期刺激和長期改革都應以提振消費為著力點。2024年前三季度最終消費對GDP的拉動下降近2個百分點,目前,消費是三駕馬車中最大的短板,也蘊藏了最大的增長空間,擴大消費已成當務之急。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將“大力提振消費、提高投資效益,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列為明年重點任務的第一條。本次調研中也有近半數民企希望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短期來看,可能需要增加資金的支持力度,繼續實施“以舊換新”、拓展能夠較快顯效的新消費點,覆蓋更大范圍的商品和服務。長期來看,要通過深化改革持續提高居民收入、降低儲蓄傾向、提高消費傾向。前三季度住戶存款同比增長10.6%、央行城鎮儲戶調查中傾向于更多儲蓄的占比創歷史新高。目前,我國一人戶家庭占比上升、老齡人口占比上升、出生率下降等結構變化也會提高儲蓄傾向和降低消費傾向。
3、加速收入分配改革破解用工成本與薪資收入矛盾。連續兩年的調查結果均顯示,民營企業在工資、社保、公積金方面感受到較大壓力,不少企業抱怨人力成本在增加,并呼吁推出更為公正合理的解決方案。硬幣的另一面則是,勞動者周平均勞動時間上升、已連續21個月超過48小時,私營企業工資收入與非私營企業之間的差距拉大,勞動者對薪資收入與勞動時間的抱怨頻頻登上社交媒體的熱搜榜單。勞資雙方都在認為相關法律和執法部門在偏袒對方、對自己的保護不到位。而宏觀經濟層面又需要民企加大投資創造就業、需要居民收入增長以拉動消費。盡管短期內通過削減民營企業的綜合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這種僵局,但最核心的解決之道在于加速推進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改革。
4、助力民營企業開拓并挖掘新興市場潛力。目前,多元化出口策略實施效果顯著,在貿易摩擦加劇的大背景下,整體出口增長相對可觀。2024年前11個月,我國出口金額同比增長6.7%,前三季度凈出口拉動經濟增長1.14個百分點。但是,在本次調研中,不少民企對地緣政治及貿易保護主義表示擔憂,希望有關部門在促進出口和穩定國內產業鏈方面提供更多的軟性和硬性支持。比如,繼續完善外匯方面的政策措施,降低企業匯兌等風險;發揮國家資源優勢,減少語言、文化、法律不同帶來的摩擦成本,縮短企業開拓新市場的時間、提升企業在新市場普及產品的速度;打造有全球影響力的特定產品的展會,減少企業出國參展成本、吸引更多國際潛在客戶;縮短出口退稅的審核周期等等。
5、采取綜合措施全面緩解民企資金壓力。部分企業在資金方面面臨較大壓力,營業收入下降、應收賬款增加、賬齡結構延長,再加上融資難,都可能導致經營性現金流不足。在本次調研中,不少民營企業希望能在資金層面加大對企業的支持力度。比如,加大對地方有關部門及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整治力度,打通資金鏈條;協助民企特別是中小微民營企業拓寬融資渠道;落實目前在債務清理和融資等方面推出的助企政策等。此外,在2025年貨幣政策重回“適度寬松”的背景下,貨幣政策框架應逐漸從數量型轉向價格型,進一步釋放貨幣市場利率和貸款利率的下調空間。監管部門也應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貸款的績效考核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投放。
6、進一步優化惠企政策、稅收征管及監管環境。在本次調研中,不少民營企業希望在政策方面繼續改進政策的制定與落實,繼續加強政策宣導,并加大對中小微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少民營企業還呼吁創造公平競爭環境,減少企業間惡性競爭、優化第三方平臺與實體企業之間的關系。此外,在政策制定前,相關部門應更多地組織不同規模、不同行業和不同區域的民營企業進行座談研究,以貼合企業實際需求。在稅收征管方面,應避免出現擅自增加預征項目,擅自擴大預征時間范圍或預征金額等現象。對于按照法律法規需要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的企業,應該綜合考慮企業承受能力,合理安排補繳節奏和時間。在監管方面,繼續治理選擇性執法、趨利性執法及違規異地執法,與此同時,繼續平衡好過度檢查和監管缺位之間的關系,避免出現對違規違法行為監管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