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政策措施,推動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支持中央企業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重點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著力加大創新資本投入,募集更多資金投向硬科技。支持中央企業圍繞主責主業,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重要技術,發起設立概念驗證基金、種子基金、天使基金等適應科技成果轉化及科技創新企業成長所需的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等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起設立創業投資母基金,發揮母子基金放大投資功能;通過市場化方式積極吸引商業保險資金、社會保障基金共同參與,引領各類長期資本聚焦科技屬性、技術價值、新興領域開展有效投資,帶動形成創業投資資本集群。
【機會前瞻】
12月2日,國務院國資委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新政,推動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的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關要求,并支持中央企業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這些基金將專注于早期、小型、長期和硬科技投資,以此促進新技術、新領域和新賽道的布局,并優化出資人政策供給。
政策重點鼓勵中央企業利用創業投資基金這一市場化工具,建立適應創新發展要求的產業投融資體系,進而在科技強國建設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將重點投資于具備硬科技實力的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科技創新企業,支持這些企業成長壯大,基金的存續期最長可達15年,是一般股權投資基金的近兩倍。
政策還強調加大創新資本投入,鼓勵中央企業募集更多資金投向硬科技領域。支持中央企業發起設立各類創業投資基金,包括概念驗證基金、種子基金、天使基金等,以滿足科技成果轉化及科技創新企業成長的需要。同時,支持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等企業發起設立創業投資母基金,通過市場化方式吸引商業保險資金、社會保障基金等長期資本參與,共同聚焦科技屬性、技術價值、新興領域進行有效投資。
針對國資創業投資中存在的“不敢投”“不愿投”問題,政策提出建立符合國資央企特點的考核和盡職合規免責機制。將建立以功能作用為重點的全生命周期考核機制,注重整體投資組合的長周期考核評價,兼顧效益回報等要素,不單純追求財務回報。
政策還明確,符合基金功能定位和投資策略的項目,即使出現投資失敗、未達預期或探索性失誤,只要相關人員依法合規、履行忠實義務和勤勉盡責義務、沒有牟取非法利益,可按規定不予或免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