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楊舒鴻吉
界面新聞編輯 | 彭朋
編者按:2003年至2020年,世界銀行連續17年對全球190多個經濟體的營商環境進行評價,中國的排名從《營商環境報告2018》的全球第78位提升到《營商環境報告2020》的第31位。
2023年5月,世界銀行推出全新的“營商環境”評估體系(Business-Ready)——營商環境成熟度評價。此次評測上海成為代表中國參與世行評估的專家調查的唯一樣本城市。評估維度從辦事便利度拓展到監管框架完備度、公共服務可及性、企業辦事便利度三個維度,還包含數字技術運用、促進環境可持續發展和性別平等三個主題;評估對象拓展到大中小各類內外資企業(不包括國有企業);數據采集更加多元化,還首次引入企業調查(覆蓋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劃分為6個片區)。
近年來,上海以對標國際營商環境一流實踐為牽引,推出綜合舉措,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2018年以來,上海每年出臺一版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到今年已經是第七版,從1.0到7.0,累計推出了逾千項改革舉措,涵蓋了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投資環境、涉外營商環境、創新環境、監管環境和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等多個方面。
為對標最新版世行B-Ready評價體系、主動回應企業關切和便利獲取相關政策,上海市發展改革委聯合界面新聞,耗時2個多月,先后采訪了來自各行各業的十多位專家學者,推出“大咖聊營商”專題。專題涉及公用基礎設施服務、獲取經營場所、勞工、金融服務、知識產權、解決商業糾紛等多個方面,專家學者們一起探討,一起謀劃,為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諫言獻策,也為持續打造貿易投資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務最規范、法治體系最完善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出力出彩。
一家企業的“死亡”和一家企業的“誕生”同樣重要。這不僅關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還關乎相關債權人利益、員工權益保護以及企業資產處置等方方面面。
在世界銀行有關營商環境的評價標準中,為市場主體提供從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的服務,是重要評判維度。
2006年8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標志著我國企業破產制度的建立。
企業破產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促進市場出清,優化資源要素配置。企業破產制度還保護了債務人、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在積極挽救困境企業的同時,確保全體債權人能夠得到公平清償,避免企業財產被無序搶奪,使市場主體對市場交易安全形成穩定預期,激發市場活力。
2019年2月1日,在最高法院部署下,上海成立專門破產審判機構——上海破產法庭,旨在更好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積極穩妥地出清“僵尸企業”、挽救困境企業,打造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截至2023年底,上海破產法庭共受理各類案件13363件,審結11507件,累計盤活資產313.31億元。
上海破產法庭還作為全國首批承擔涉港跨境破產試點任務的三家機構之一,積極開展涉港跨境破產先行先試,為完善我國跨境破產制度提供寶貴經驗。
上海破產法庭作為我國健全企業破產制度的重要實踐地,誕生了不少可復制、可推廣的重要經驗。
但不可否認的是,企業破產制度運行至今仍面臨著社會接受度不高等問題。如何推動我國破產制度向更高質量邁進,助力優化企業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提升營商環境?
界面新聞就相關問題采訪上海三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俞秋瑋。
界面新聞: 2019年,最高法院在上海成立專業性破產法庭,對上海來說,這一舉措有哪些背景和現實意義?
俞秋瑋: 專業性破產法庭在國家營商環境建設戰略大背景下應運而生,對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具有現實意義。
首先,上海是世界銀行對中國營商環境評估的樣本城市,《上海市堅持對標改革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提出“率先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這是貫徹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國家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是黨中央、國務院交給上海的重要任務。破產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辦理破產”也是世行營商環境評估的一級指標。因此,建設專業性破產法庭對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專業性破產法庭能夠更加專業地審理破產案件,通過破產清算程序高效出清無法生存的企業,有助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市場退出機制完善;通過重整、和解程序有效發揮破產制度保護功能,積極挽救困境企業,促進企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破產法庭的成立標志著我國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的新階段,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優司法服務保障。
上海破產法庭作為首批成立的專業法庭,體現了上海在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中的先鋒作用,為推進破產法有效實施和不斷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提供了積極的司法服務保障。
界面新聞: 今年是上海破產法庭成立5周年,能否介紹下目前形成了哪些工作成效,尤其是創新性的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哪些“上海成果”?
俞秋瑋:上海破產法庭成立5年以來,始終按照一流目標、最高標準,牢牢把握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信息化和國際化的“五化”目標方向,致力于全方位、系統性地推進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在多個方面取得創新成效,形成“上海樣本”。
在市場化方面,法庭樹立新發展理念,積極應用破產制度保護功能,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盡力盡早救治困境企業,如,創新推出市場化預重整機制銜接重整程序;積極推動構建市場化庭外重組機制,支持虹口區建立“北外灘企業庭外重組中心”。至今年上半年,通過重整、和解手段已成功挽救163家企業。同時,注重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積極推動特殊資產統一大市場構建,努力提升財產處置的市場化程度。
在法治化方面,法庭在確保現行破產法有效實施的同時,針對破產立法滯后的狀況,制定并持續完善了三十余項辦理破產的規范性制度文件,構建了立案、審理、質效管理的全流程系列工作機制。比如,率先推行網上立案等舉措,提升立案透明度,破除立案“土門檻”,依法受理破產申請,解決立案難。又如,制定破產案件接管、對外股權投資處置等一系列重要辦案環節的規范指引,有效破解審理程序中的難點。
在專業化方面,法庭持續、全方位努力提高專業水平,一是著力推進破產案件審理、審判管理機制的專業化,二是致力提升法官、管理人兩支隊伍的專業水平。如,探索制定破產法官單獨業績考核規則,建立集中學習和院庭長帶教制度,積極開展前瞻性課題研究,培育打造典型精品案例以此帶動審理水平整體提高等一系列舉措。上海三岔港碼頭的重整成功,對促進內河航運碼頭污染治理和企業綠色轉型升級,起到了企業重生和生態保護的良好示范效應,入選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又如,全面推行管理人履職“四個一”督導機制,抓好管理人日常履職工作例報告和例會,發揮好債權人監督作用,建立管理人個案履職評價。通過加強管理人監督指導,保障案件審理質量。
在信息化方面,法庭自成立之初,就注重借助信息化技術提高辦案質效,自主研發網絡債權人會議系統、嘗試債權自助申報系統等。在此基礎上,法庭大力推進“數字化辦理破產”建設,研發并上線“破產案件全流程網上辦案系統”,至今已有1200余件案件投入運行,實現破產網上申請立案、在線搖號指定管理人、網絡債權人會議、管理人在線提交履職材料以及填報履職信息等功能的全鏈條貫通融合,獲評“2023年度上海法院十大創新工作成果”。
在國際化方面,法庭作為全國首批“內地與香港破產合作”試點機構,積極研究探索跨境破產合作機制和程序規范,為跨境破產試點工作提供“上海樣本”。
這些系列制度建設和創新成果顯著提升了破產辦理的專業化水平,促進了辦理質效提高,為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
界面新聞:剛剛您談到了有關跨境破產合作的探索,目前上海破產法庭還承擔跨境破產試點任務,能否介紹下這項工作的進展?
俞秋瑋:上海破產法庭作為全國首批三家“內地與香港破產合作”試點機構,積極開展涉港跨境破產試點工作。
近年來,上海破產法庭積極行動辦理了若干起涉港、涉日跨境破產案件。比如,黎某等申請認可與協助香港浩澤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香港破產程序案件,裁定認可香港清盤程序及其清盤人身份,對清盤人在內地履職予以協助,對積極穩妥推動兩地跨境破產試點工作具有積極意義。又如,審理的全國首例申請認可與協助日本民事再生程序案,首次承認日本破產程序并給予日本監督委員履職協助,探索承認和協助外國破產程序的審查標準。
界面新聞: 在企業端,破產法庭的系列舉措給企業帶來了哪些實實在在的好處,解決了危機中的企業的哪些痛點?
俞秋瑋:在企業挽救方面,上海破產法庭切實貫徹上級機關部署精神,2020年即制定了《推進破產重整、和解保障企業持續經營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點》,明確為困境企業紓困解難的“8項工作重點”,積極運用重整、和解程序救治困境企業重生。之后,法庭又推出預重整機制,滿足市場主體盡早救治的需求。截至2024年6月底,重整、和解成功的163家企業,累計盤活資產388.08億元。
在保護債權人方面,以依法維護全體債權人利益最大化為基本出發點,發揮破產制度集體概括性公平清償的特殊功能,運用破產撤銷權等法律制度,最大限度歸集債務人財產,保障全體債權人獲得公平有序清償,以幫助債權人盡快回收債權,消減不良資產負擔,恢復健康的市場交易秩序。截至2024年6月底,累計清理50958戶債權人合計5053億余元債務。
在保護中小微企業方面,上海破產法庭大力發揮破產制度作用,量身定制推出《關于依法高效辦理小微企業破產案件行動方案》,為民營中小微企業提供高效、便利的破產司法服務。比如,充分考慮小微企業經營特點,創新推出探索經營者個人債務一并清理、出資人權益保留等舉措,讓誠實而不幸的經營者有東山再起的機會。截至2024年6月底,120多家小微企業獲得拯救。
上海破產法庭始終堅持破產保護理念,傾力服務大局,充分發揮破產制度一攬子化解債務和經營危機的獨特功能,積極適用重整、和解程序救治困境企業,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界面新聞:目前,我國破產制度還面臨哪些短板?
俞秋瑋:雖然企業破產法實施已十幾年,但市場主體受傳統破產恥感文化影響,應用破產制度的意愿不強,如普遍存在申請不及時情況,反映出市場主體對破產制度的認知還不足,不善于及時運用破產程序擺脫債務困境,大量債權債務得不到及時清理,使得資產無法及時回收并延續價值,也影響企業救治效果。因此,程序啟動不及時,企業“無產可破”失去清理價值或失去救治最佳時機,均會損害債權人利益。
建議,首先要通過修訂破產法來完善我國破產制度。比如,破產程序及時啟動有利于及時保護債權人債務人合法權益,但破產法沒有明確規定公司出現破產原因后管理層的破產申請義務,《上海市浦東新區完善市場化法治化企業破產制度若干規定》雖然規定了企業董事、高管應當及時采取啟動程序等相關義務,但地方性法規適用范圍有限,期待修法能予以明確;又如現行破產法有關跨境破產規定僅一個條文,制度供給不足,也需修法完善。
同時,應大力開展破產法治文化宣傳。市場退出機制是否完善,關系到市場主體交易安全和秩序,直接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加大破產制度的宣傳力度,特別是破產制度的保護、預防功能,扭轉社會對破產“污名化”的傳統觀念,促進企業樹立依法清理、依法退出市場的健康理性的破產觀,引導企業提高善用破產制度保護功能的法治意識。同時推動構建多方社會力量參與的盡早救治的市場化庭外重組機制,讓企業能夠盡早得到救治。
界面新聞:未來法治化的建設過程中,破產制度法治化建設和服務主要突破點在哪里?在通往這一目標的過程中,上海將在哪些領域有所作為?
俞秋瑋:辦理破產對市場主體優勝劣汰、轉型升級,破產企業資源優化再配置具有獨特作用,對此破產法治建設還有待不斷完善。需完善健全的方面很多,如有利于破產財產處置價值最大化的市場化處置機制建設,加快構建“破產案件特殊資產統一大市場”,探索信托服務等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促進激發新質生產力。
又如,目前的“企業破產法”稱之為半部破產法,個人破產制度缺位,大量的個人債務人缺乏破產制度規制。上海可以在個人債務清理方面積極探索,也期待通過修法完善我國破產法律制度體系。
再如,深入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信用是市場經濟基石,完善的信用體系能有效防止企業借破產“逃廢債”,希望進一步推進完善企業信息查詢“一網通查”系統建設、加強司法與行政合力等方面工作,以更好發揮破產制度功能。
上海破產法庭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積極服務于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上海發展大局,在過去五年“建章立制、強基固本”基礎上,今后一段時期,將“精耕細作、追求卓越”,開辟破產審判新局面,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建設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更為強勁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