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武冰聰
界面新聞編輯 | 任雪松
因為“郎”字的使用,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合稱:郎酒公司)和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夜郎古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夜郎古酒莊有限公司等公司(合稱:夜郎古酒)產生了糾紛。
11月11日,夜郎古酒針對與郎酒公司的商標糾紛案發布了聲明稱,該公司稱11月8日收到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郎酒公司訴夜郎古酒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一案作出的一審判決。
聲明稱,此次一審判決認定夜郎古酒股份公司等被告在白酒產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標識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商標專用權,判決被告停止生產、宣傳、銷售“夜郎古酒·大金獎”和“夜郎春秋”白酒;判決被告使用“夜郎古”作為企業字號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被告三十天內變更企業名稱;判決被告賠償郎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96,402,395元。夜郎古酒方面表示,對此判決結果深表震驚與遺憾,并將依法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在這份一審判決書中,對郎酒來說可謂直接利好。判決顯示,針對糾紛夜郎古酒需要停售相關產品、賠償經濟損失、更改企業名稱等。
在此之前,郎酒提出的不正當競爭指控理由包含四個方面:1.夜郎古酒業于1999年無正當理由變更企業名稱為“夜郎古”,自成立以來不斷惡意搶注、不規范使用帶“郎”商標,且大量生產、銷售單獨突出放大已被駁回注冊申請的商標標識,試圖搭原告便車;2.2022年成立的夜郎古酒莊,除了使用“郎”字外,還使用了使用與原告“郎酒莊園”商標近似的“夜郎古酒莊”字號;3.夜郎古酒莊繼續搶注帶“郎”商標,并逐步突破“夜郎”概念,向“郎”靠近;4.宣傳中故意實施混淆行為,誤導公眾,主觀惡意明顯。
在11月11日公布的長達四頁紙的聲明中,夜郎古酒陳述了幾個主要依據作為反駁的支撐點。界面新聞整理發現理由主要包括:1.“夜郎古”商標合法有效,郎酒曾提效力異議但被國家商標局駁回;2.“夜郎古”源于夜郎文化,“郎”酒起源于瀘州市二郎鎮,雙方品牌內涵差異顯著,且已經共存20多年;3.商標和商品名稱連用是行業慣例,郎酒亦如此使用;4.“夜郎古”企業名稱、商標注冊歷程清晰,不存在不正當競爭。
夜郎古酒表示,鑒于一審判決并未生效,且不涉及該公司‘夜郎古’注冊商標的效力,因此該一審判決不影響夜郎古酒在酒類產品上繼續合法、規范使用‘夜郎古’注冊商標的權利。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針對這份聲明,郎酒方面回應稱雙方爭議存在,郎酒尊重法院裁決,雙方之間的溝通渠道暢通,對夜郎古公司的聲明表示理解。
“生意難做。”針對此次紛爭,一名業務涉及上述酒企的白酒經銷商向界面新聞感嘆。這名經銷商的態度與白酒分析師肖竹青的觀點相似,肖竹青認為,從雙方的紛爭可以看出,中國酒業一團和氣高速發展的品類擴容時代結束,行業已經進入存量競爭和縮量競爭時代,未來會有更多激烈的搶渠道、搶終端、搶消費場景,爭奪消費者人心的戰斗。
從現有的情況來看,郎酒和夜郎古酒存在一定的競爭關系,但二者從市場規模、細分業務來看都存在不小的差距。
從地理位置上來看,郎酒主體產區位于赤水河左岸,地處四川省古藺縣,夜郎古酒則位于貴州省茅臺鎮。一條赤水河蜿蜒而下串聯起幾百家酒廠,二者位列其中。
郎酒當前采取“一樹三花”的發展策略,旗下有濃、醬、兼香產品,雖然大眾熟知的千元高端單品青花郎,以及布局次高端宴席市場的紅花郎都是醬酒,但不可否認的是郎酒近年來也在積極布局其他兩個賽道,一個案例是:該公司在2023品牌年會上,啟動了兼香百億銷售倒計時,計劃到2025年末兼香型白酒要實現100億元銷售目標。據郎酒公布的數據,2022年該公司銷售額突破200億元。
與之相比,夜郎古酒主要做醬酒,該公司2021年曾官宣銷售額突破10億元,2022年獲得復星系投資后,與舍得酒業合資成立夜郎古酒莊,核心產品包括“夜郎古·大金獎”。
舍得酒業財報顯示,夜郎古酒莊2023年全年實現1.79億元營業收入,實現凈利潤-3477.8萬元。其2024年上半年業績大幅提升,上半年實現了1.71億元營業收入,虧損額縮減至940萬元。夜郎古酒業的業績情況則未見披露。
按照一審判決,夜郎古酒需要盡快做出調整。這是否已經直接影響到該公司的經營?11月12日,界面新聞搜索電商平臺了解到,當前“夜郎古·大金獎”“夜郎春秋”仍在電商平臺銷售,且在天貓官方旗艦店等平臺并未下架,其中“夜郎古·大金獎”售價在500元至600元區間,布局次高端價格帶。
2024年11月12日,貴州省白酒企業商會發布公告稱,希望郎酒、夜郎古酒秉持和諧共生的理念,放下成見,尋求和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