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楊志錦
界面新聞編輯 | 江怡曼
近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23年10月以來金融工作情況。潘功勝在回顧金融工作主要進展及成效時表示,穩妥化解重點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將中小金融機構化險納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一攬子方案,高風險中小銀行處置取得積極進展。
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一攬子方案也簡稱一攬子化債方案,起源于去年7月。當時召開的政治局會議表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制定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要加強金融監管,穩步推動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
從地方公開信息看,多省份已制定了“1+N”化債方案,其中1指化債總方案,N指化債子方案,子方案之一即包括中小金融機構化險方案。山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今年進一步完善全省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總體方案,聚焦重點工作任務制定8個子方案,形成“1+8”化債方案體系。
再如陜西省2024年預算報告表示,組織摸清全省債務底數,制定全省化債總體方案以及清理政府拖欠賬款、化解地方中小銀行風險、防范化解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等專項方案。
央行《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披露,2023年第二季度,人民銀行對4364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其中包括銀行機構3992家、非銀機構372家。從評級結果來看,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體經營穩健,風險總體可控。
報告顯示,國股行、政策性銀行、民營銀行、外資行無高風險機構,而城商銀行中11.5%(約14家)的機構為高風險銀行,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高風險銀行數量分別為191家和132家。
從區域上看,福建、貴州、 江蘇、江西、青海、山東、西藏、重慶、上海、浙江10個省區市轄內無高風險銀行,另有13個省區市轄內高風險銀行維持在個位數水平。
近年來,地方財政收支平衡壓力加劇,疊加償債高峰期到來,城投資產質量出現劣變,政信非標違約成為常態,商業銀行融資平臺貸款風險也大幅增加。但這一風險在不同類型銀行之間出現分化:國有大行、股份行在全國布局(業務分散),城投貸款主要投向經濟發達地區的優質平臺,二者城投業務風險敞口相對較小。
而一些城商行、農商行城投業務風險較大:一方面,部分城商行、農商行城投資產占比較大;另一方面,城商行、農商行大多只能在當地展業,如果所在區域地方債風險高,城投業務的風險也會加大。前述兩個因素實際上相互交織,因為區域債務風險高,國有大行、股份行收縮投放,城商行、農商行被迫頂上,城投業務規模相應擴大,風險在劇增。
在此背景下,將中小金融機構化險納入各省份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一攬子方案有助于地方統籌化解地方債風險、中小銀行風險。近日財政部表示,將推出10萬億地方債置換方案,這在減輕地方政府壓力的同時也會顯著降低部分中小銀行的風險,起到“一箭雙雕”的作用。
中金公司研究部副總經理林英奇表示,本輪債務置換可能小幅降低銀行的利息收入,但能夠降低相關敞口的長期風險,通過改善資產質量、減少信用成本的方式能夠基本對沖息差下降的影響,也能夠節約資本消耗。
潘功勝在回顧相關工作時表示,金融支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化解取得積極成效,搭建金融支持融資平臺債務風險化解政策框架并持續優化,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和常態化統計監測、數據查詢系統,明確融資平臺退出政策安排,壓降融資平臺債務規模和平臺數量,防“爆雷”成效顯現。下一步將繼續穩妥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金融債務風險,推動融資平臺數量壓降和市場化轉型。
潘功勝在回顧工作時還介紹,金融機構改革進一步深化,11省(自治區)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獲批。
2003年,中國啟動深化農信社改革工作,取消鄉鎮農信社法人地位,完成了以縣(市)為單位的統一法人改革。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組建了全市統一法人農商銀行;寧夏組建黃河農商銀行,由其持股轄內農信社,建立股權紐帶。其余25個省份(西藏無農村金融機構)由法人農信社出資設立省聯社,省聯社對轄內農信社履行“管理、指導、協調、服務”職能。
近年來省聯社的問題逐漸顯現,比如定位不準、職能不清、政企不分、權力和責任不對等,因此省聯社改革提上議程。目前已有多個省級行政區的省聯社改革方案相繼亮相,包括浙江、廣東、河南、山西、四川、廣西、江西、遼寧、海南、內蒙古、江蘇,即已/正完成省聯社改革的省份正好11個。這意味著,還有14個省份省聯社改革方案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