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今天(8日)審議通過近年來力度最大的化債舉措: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萬億元,用于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為地方政府騰出空間更好發展經濟、保障民生。議案提出,為便于操作、盡早發揮政策效用,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為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將由29.52萬億元增加到35.52萬億元。
【機會前瞻】
11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內容圍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該決議通過了近年來力度最大的化債舉措,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萬億元,用于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許宏才表示,議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國務院財政部門將按程序盡早下達分地區限額,地方政府將依法做好債券置換工作,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將依法做好監督工作。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為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將由29.52萬億元增加到35.52萬億元。
財政部部長藍佛安指出,針對14.3萬億元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將有三項財政措施。第一,從2024年開始,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補充政府性基金財力,專門用于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第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二者相加,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第三,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
整體來看,在本次化債措施中,政府明確了隱性債務的范疇,這次化債通過直接注入現金流,解決隱性債務問題,保障企業、員工和公共服務的正常運行。這不僅有助于降低財政風險,還能促進經濟的和諧發展。后續可期待的增量政策覆蓋了房地產、教育、生育、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國家重大戰略項目以及重點領域的安全能力建設等多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