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 章宇璠
記者 | 張一諾
9月30日,浙江證監局發布了1張罰單,劍指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簡稱“螞蟻基金”)。
罰單顯示,螞蟻基金的基金銷售業務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推出余額寶服務升級未充分揭示業務規則。二是曾經參與的基金專屬福利券活動不合規。
上述行為違反了《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0號)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第十七條第二款、《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1號)第八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浙江證監局根據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0號)第四十一條、《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第五十三條、《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1號)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對螞蟻基金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根據公開資料,螞蟻基金是螞蟻集團旗下基金代銷公司,與全國持牌金融機構合作,代銷全市場上萬只基金產品。
螞蟻基金上一次收到罰單是在2023年7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對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經查明,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存在違反代銷基金產品準入、宣傳、檔案管理有關規定;違反基金銷售機構人員管理、內部控制有關規定等違法事實,因此,對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7368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