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穆玥
近日,4名投資者訴徐翔、文峰股份(601010.SH)及其前董事長徐長江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責任糾紛案一審的判決塵埃落定。
據新華財經報道,法院依據此前徐翔、徐長江因操縱證券交易市場已被刑事處罰,以及文峰股份因信息披露違法受到的行政處罰,認定徐翔、徐長江、文峰股份共同實施了操縱證券交易市場的行為,應當共同對投資者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徐翔、徐長江向四名原告賠償損失共計110.26萬元,文峰股份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判決書中,法院認定操縱行為開始日2014年12月23日至影響消除日2015年5月27日期間交易文峰股份股票的行為與案涉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行為具有因果關系。
此前,青島中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10月至12月,徐長江欲減持其控股的文峰集團、新有斐大酒店持有的文峰股份股票,與徐翔認識后多次合謀商定:由徐翔負責二級市場股價并接盤徐長江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的股票,徐長江將部分文峰股份股權轉讓給徐翔,控制文峰股份發布股權轉讓、“高送轉”等信息,共同拉升股價實現高位減持套現,減持底價14元/股,超出部分五五分成。
2015年4月7日至5月13日,徐長江通過大宗交易大量減持文峰股份股票,徐翔使用他人證券賬戶接盤后在二級市場全部拋售。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5月13日,徐翔使用賬戶組通過競價交易連續買賣文峰股份股票。最終經認定,徐長江減持套現67.62億元,盈利51.49億元,違法所得34.08億元。
界面新聞注意到,案件原告之一代理律師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團隊9月3日也在公眾號發文披露了上述案件一審勝訴的相關消息。
許峰律師在文中還提及,新《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近年證監會也查處了涉及森源電氣(002358.SZ)、勁拓股份(300400.SZ)等股票的操縱證券市場案件,并已依法作出處罰,相關受損投資者如果因操縱證券市場違法行為而受損,亦可依法發起索賠。此次投資者訴徐翔等操縱市場索賠案的民事判決體現了法院對中小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對于打擊操縱市場違法行為、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培育投資者信心等均具有重要意義。
文峰股份主要從事百貨、超市、電器以及購物中心的連鎖經營業務,主要經營地為江蘇省南通市和上海市。2021年至2023年公司分別實現凈利潤2.37億元、-1.62億元和1.71億元,同比變動-11.82%、-168.46%和205.32%,今年上半年公司實現凈利潤7243萬元,同比變動-40.75%。
Wind數據顯示,2015年一季報徐翔母親鄭素貞新進成為文峰股份前十大流通股東之一,持股數量為1.1億元,占該股流通A股的比例為14.88%,截至今年中報鄭素珍的持股比例也依然為14.88%,不過期末參考市值已經由2015年一季報的32.34億元下降至4.67億元。
徐翔曾以“快準狠”的投資風格著稱,2009年創辦澤熙投資開始進軍私募領域,隨后也曾一度由于澤熙投資旗下私募產品出色的收益表現而被奉為“私募一哥”。
只是好景不長,2015年11月初,徐翔因涉嫌非法手段獲取股市內幕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股票交易價格等行為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016年4月又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及內幕交易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批準逮捕;2017年1月23日,徐翔因操縱證券市場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同時并處罰金110億元。2021年7月,徐翔刑滿釋放。
2017年6月,中基協也決定對徐翔、徐峻、鄭素貞等3人,澤熙投資和澤熙資產管理中心采取紀律處分,撤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取消會員資格,對徐翔等3人和相關機構加入黑名單并予以公開譴責,取消徐翔、鄭素貞通過認定方式取得的基金從業資格。加入黑名單后,相關機構不得重新登記,相關人員不得在基金行業從業。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近年來徐翔的市場影響力已經大不如從前,但是“徐翔”的身影依然活躍在多家上市公司的背后。
Wind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中報時,“澤熙6期單一資金信托計劃”繼續位列康強電子(002119.SZ)第三大流通股東,持股數量為1876.43萬股,期末參考市值為2.1億元;上海澤熙增煦投資中心也依然位列華麗家族(600503.SH)第二大流通股東,持股數量為9000萬股,期末參考市值為1.61億元。
截至今年中報時,鄭素貞也繼續出現在大恒科技(600288.SH)、文峰股份、銘利達(301268.SZ)等個股前十大流通股東中,期末持股參考市值分別為8.46億元、4.67億元和2.53億元。
徐翔父親徐柏良實際控制的西藏澤添投資則繼續位列寧波中百(600857.SH)第一大股東,期末持倉參考市值為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