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稀土管理條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主要包括:明確稀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壞稀土資源,國家對稀土資源實行保護性開采;規定對稀土開采和稀土冶煉分離實行總量調控,并優化動態管理等內容。
【機會前瞻】
日前,國務院簽署《稀土管理條例》,《條例》共32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明確工作原則;二是加強稀土資源保護,三是健全稀土管理體制;四是促進稀土產業高質量發展;五是完善稀土全產業鏈監管體系;六是明確監督管理措施和法律責任。
《條例》強調,稀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破壞,國家實行保護性開采。國家實行統一規劃,鼓勵和支持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和應用,推動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對稀土開采和冶煉分離實行總量調控和優化動態管理,規范稀土綜合利用,建立產品追溯制度,嚴格流通管理。
司法部、工信部負責人就《稀土管理條例》答記者問時表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一是加大宣傳解讀力度。針對《條例》專業性比較強的特點,采取多種方式對《條例》進行宣傳,加強稀土管理的專業培訓,幫助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企業等更好掌握《條例》內容。
二是切實抓好實施工作。根據《條例》確定的稀土全鏈條管理制度框架,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嚴格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切實做好《條例》的貫徹執行。
三是促進產業提質升級。以《條例》施行為契機,以產業科技創新為引領,支持企業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和產業化,加快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升級,提升稀土產業發展質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