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見習記者 | 田鶴琪
面對全球變暖和氣候變化這一日益嚴峻的全球性問題,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制定已經被迅速提上各國議程。
日前,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等15個部門制定并印發《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本次《方案》提出四項主要任務,包括建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構建多方參與的碳足跡工作格局、推動產品碳足跡規則國際互信、持續加強產品碳足跡能力建設等,并分解成22項具體工作。
這是15個部門針對碳足跡管理首次聯合下發文件,意味著中國將建立統一規范的碳足跡管理體系,邁入碳足跡管理新時代。
為何重要?
“此次《方案》的出臺具有積極的意義。”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求是特聘教授、城市發展與低碳戰略研究中心主任石敏俊對界面新聞表示。
一方面,通過碳足跡管理,可以更清晰地了解產品在全生命周期內的碳排放情況,為制定減排策略提供數據支持。另一方面,也能進一步強化企業和公眾的低碳意識,鼓勵他們采取實際行動減少碳排放,促進可持續發展。
氣候問題已經成為全球治理的焦點,國際商業規則與氣候行動規則的融合日益加深。目前,全球各國越來越重視在氣候議題上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2023年10月1日,全球首個“碳關稅”——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下稱CBAM)正式實施。
根據CBAM,歐盟將對從碳排放限制相對寬松的國家和地區進口的水泥、電力、化肥、鋼鐵和鋁征收碳關稅,以實現到2030年歐盟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與1990年的水平相比減少55%的目標。
中國與歐盟貿易往來密切,2020年中國首次成為歐盟最大的貿易伙伴。CBAM作為一種進口稅,將對中歐的貿易往來產生影響。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副院長孫瑾、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研究生莊婧玙在2023年12月8日發表于《環境經濟》雜志的一篇文章中表示,短期看,CBAM會導致中國碳密集產品出口成本增加,局部高碳產品如鋼鐵等產品的出口受挫,不過整體影響有限;但隨著征收范圍的擴大,對出口貿易體系將造成持續沖擊,尤其是能源密集型行業。
該文章指出,長期來看,按照2023年1-6月出口數據計算,中國涉及CBAM行業產品對歐出口額占對歐出口總量的約4%,主要為鋼鐵及其制品、鋁及其制品,修訂方案的出口產品占比將增加至10%,預計未來如果CBAM覆蓋歐盟碳市場所有行業,中國受影響產品將占對歐出口總額的14%以上。歐盟自身技術的革新,會削弱中國相關優勢地位,從而影響中歐貿易的發展。
CBAM的實施之所以對中國產生重大影響,究其原因是,中國和歐盟的工業化進程和碳市場發展處于不同的階段。
中國正處于快速發展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階段,且正在為2030年實現碳達峰而努力,但根據中國能源消費結構來看,煤炭依賴度雖呈明確的下降趨勢,但依然遠高于其他發達國家。
歐盟早已完成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現階段需要加快二氧化碳的絕對量減排。且兩者的減排成本、政策協同等方面也仍存在較大差距,適用于不同的減碳方式和減排速度。
除歐盟正式實施碳關稅外,國際上也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加入相關法案的制定中。如美國的《清潔競爭法案》(CCA)預計2024年可能通過,該法案旨在確定造成溫室氣體的國內和進口產品的碳價格,分為針對國產產品的碳定價機制和針對進口產品的美國碳邊境調節機制(US-CBAM)措施。
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也均在考慮“碳關稅”立法。
隨著各國碳關稅政策的推進和實施,預計會有更多的行業被納入碳關稅的征收范圍,進口產品將面臨更廣泛的碳排放成本考量。在此趨勢下,各行業未來可能需要應對更加嚴格的碳關稅挑戰。
因此,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出臺,則有助于企業通過量化和管理其產品或服務的生命周期碳排放,進一步提高能效、減少碳排放,增強其在全球市場中的競爭力,從而有效抵御碳關稅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對于中國未來應對國際綠色貿易壁壘方面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石敏俊表示,經過多年的努力,中國已經在單位GDP能耗和碳排放方面取得了顯著進步。例如,與2005年相比,2020年的碳排放強度已經大幅下降。
“然而,與全球平均水平相比,我們的單位GDP能耗和碳排放仍然偏高,這表明仍需進一步努力以實現碳減排的目標。”石敏俊稱。“在全球范圍內,碳足跡已成為國際貿易和市場競爭的重要因素。”石敏俊指出。
發展歷程
碳足跡的概念起源于上世紀90年代的生態足跡概念。生態足跡最早是由加拿大生態經濟學家William Rees于1992年提出,并由其博士生Mathis Wackernagel于1996年完善的一種衡量人類對自然資源利用程度,以及自然界為人類提供的服務的方法。
碳足跡則是指以二氧化碳排放當量表示人類的生產和消費活動過程中排放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它涵蓋了產品或服務從生產、運輸、最終使用到廢棄處理的整個生命周期的排放。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跡就越大,反之碳足跡就小。
相較于單一的二氧化碳排放,碳足跡是以生命周期評價方法,評估研究對象在其生命周期中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對于同一對象而言,碳足跡的核算難度和范圍要大于碳排放,其核算結果包含著碳排放的信息。
碳足跡概念的推出,旨在提醒人們要意識到應對氣候變化的緊迫性。通過計算和了解個人或組織的碳足跡,可以幫助人們識別和實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策略,進而對抗全球變暖。
目前,碳足跡可以按照其應用層面分成“國家碳足跡”、“城市碳足跡”、“組織碳足跡”、“企業碳足跡”、“家庭碳足跡”、“產品碳足跡”以及“個人碳足跡”。
其中,產品碳足跡是碳足跡中應用最廣的概念,其指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包括從原材料的生產、運輸、分銷、使用到廢棄等流程所產生的碳排放量總和,是衡量生產企業和產品綠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標。
近年來,中國積極布局“雙碳”行動,在碳足跡管理體系方面也在加快步伐。
2021年,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標準”;去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發布《關于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意見》,提出到2025年和2030年分別出臺50個和2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和標準的目標。
今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也著重強調,要“提升碳排放統計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擴大全國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
相比于國內,歐盟在碳足跡管理方面走在前列。
2011年,歐盟啟動了環境足跡方法學研究項目,并在2013年發布衡量產品和機構生命周期環境表現的通用方法建議。
此后,歐盟進一步發展了產品環境足跡分類規則(PEFCR)和機構環境足跡分類規則(OEFSR)。PEFCR是一項技術指南,它是歐盟委員會發起的“綠色產品單一市場倡議”的一部分。
OEFSR與PEFCR相似,但專注于組織層面的環境績效,而不是單一產品。歐盟在2019年進入了環境足跡研究的過渡階段,并形成更細致的規則。
2023年,《歐盟新電池法》生效,這是首個針對電池全生命周期階段進行規范的法律文件,旨在對所有在歐盟出售的電池進行全生命周期監管,包括便攜式電池、工業電池、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等。
《歐盟新電池法》對碳足跡的要求分為三個階段:完成電池碳足跡核算和供應鏈管理體系的建立;根據電池碳足跡的大小進行分級;設置碳足跡上限值,超過上限的電池不能進入市場。
評估仍存挑戰
界面新聞注意到,本次《方案》提出了以下目標:到2027年,碳足跡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制定出臺1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到2030年,碳足跡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應用場景更加豐富,制定出臺2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
針對《方案》所提目標,石敏俊認為,碳足跡管理的重點不應僅僅放在數量上,而應更多地關注碳足跡管理在實際中發揮的作用。
“可能有些產品因為近期的迫切需求,會優先開始碳足跡管理。但最終,數字本身并不是最關鍵的,不論是100個或200個產品,真正重要的是碳足跡管理能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它又是如何幫助我們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石敏俊說。
“要實現這一目標,我們目前還面臨著一些困難和挑戰。”石敏俊表示。
他指出,首先,國內的基礎數據還不夠充分。這直接影響了國內對碳排放情況的了解,也就是所謂的“摸清家底”。
他提及,產品碳足跡的評估需要考慮地區差異和個體差異。例如,同一產品在不同地區生產,其碳足跡可能會有顯著差異。這些差異需要在碳足跡管理中得到妥善考慮。
“企業之間也存在個體差異,我們需要研究如何將這些差異納入考量。是設定統一的門檻標準,還是將這些差異作為評估的一部分,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研究和探討。”石敏俊說。
石敏俊稱還指出,技術問題也是碳足跡管理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尤其是當我們考慮到碳足跡與能源消耗密切相關時,如何準確計算替代能源的碳排放因子,是一個技術性問題。”
他解釋到,例如,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在計算可再生能源時,可能只認可直接供應的可再生能源,而不是電網的平均能耗。這對于那些風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豐富的地區,如內蒙古、新疆、甘肅的企業來說,可能會造成碳排放因子的高估。
碳足跡的評估范圍通常分為三個部分:范圍一(直接排放)、范圍二(購買能源產生的間接排放)和范圍三(其他間接排放)。產品碳足跡需要將這三個范圍的排放都考慮在內,這無疑增加了評估的復雜性。
石敏俊認為,范圍三的評估尤其具有挑戰性,因為它涉及到產品的原材料來源、上游供應鏈和下游分銷等多個環節。例如,原材料的能耗和碳排放可能因來源地不同而有所差異。此外,電力的排放問題也需要考慮,特別是直接供應的能源與電網平均能源的差異。
“這些因素都增加了產品碳足跡評估的難度,同時也突顯了基礎數據和技術問題的重要性。地區差異、原材料來源、電力供應方式等因素都需要在評估過程中得到充分的考慮。”他說。
石敏俊同時指出,盡管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但總體而言,隨著碳足跡管理的推進,將激勵相關政策的制定和技術的創新,這將有助于企業更好地適應國際市場,提升其在全球競爭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