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高菁
又一省份計劃大力發展鋰電產業。
5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鋰產業發展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到2025年,初步構建全區鋰產業鏈,鋰產業鏈產值達到700億元。
其中,鋰精礦產能達到5萬噸/年,磷酸鐵鋰正極材料52萬噸/年,負極材料176.4萬噸/年,電解液3萬噸/年,隔膜15億平方米/年,電池29 GWh/年。
到2023年,內蒙古目標形成較為完善的鋰產業生態,鋰產業鏈產值突破2000億元。
《意見》指出,內蒙古鋰產業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龍頭企業少,技術人才缺乏,產業鏈和產業生態亟待加快構建。內蒙古將在鋰礦資源勘探開發、技術創新、產業集群產業鏈建設等多個方面重點發力。
據界面新聞不完全統計,本月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內有多個鋰電項目取得新進展。
5月13日,內蒙古鄂爾多斯50 GWh鋰離子儲能電池智能制造項目在蒙蘇經濟開發區開工建設,項目總投資約200億元,全部達產后年產值約600億元,是目前內蒙古規模最大的儲能產業項目。
該項目由鄂爾多斯市招商綠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和寧夏寶豐集團共同負責,使用風光綠電替代網電,計劃全過程零碳生產鋰離子電池。
鄂爾多斯新創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項目也在本月宣布進入投產倒計時。該項目總投資27.15億元,分三期建設,預計2026年全部完工。
內蒙古地處中國北部,總面積118.3萬平方千米,擁有較為豐富的鋰礦資源。全區探明鋰礦資源總礦石量約6.2億噸,折碳酸鋰當量741萬噸,約占全國的32%,占世界的5.5%。
據高工產研研究院(GGII)統計,2023年,內蒙古的鋰電項目投資金額超過700億元,位列全國前四。GGII分析稱,歐盟《新電池法》的出臺進一步促進了鋰電企業對于內蒙古的投資擴產熱情。
去年8月正式生效的歐盟《新電池法》要求,自2027年起,動力電池出口到歐洲必須持有符合要求的“電池護照”,記錄電池的制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跡、供應鏈等信息。
碳足跡是衡量產品在其生命周期各階段碳排放量的總和。使用綠電則能夠顯著降低電池碳足跡。
據人民網報道,內蒙古擁有全國一半以上的風能資源和超五分之一的太陽能資源,風光資源技術可開發容量達108億千瓦,相當于480個三峽電站的規模,是目前國內總發電裝機的4倍。
憑借著先天優勢,內蒙古已吸引大批鋰產業鏈上下游的企業前來布局。
比亞迪(002594.SZ)斥資20億元在內蒙古包頭市投建了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超薄銅箔項目,該項目已于去年正式投產,具備年產2.5萬噸鋰電超薄銅箔生產能力,可實現年營業收入20億元。
杉杉股份(600884.SH)也在內蒙古包頭市投建了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一體化基地項目,該項目二期于2022年達產,二期產能包括石墨化產能5.2萬噸、負極材料產能6萬噸,結合一期的4萬噸負極材料產能,共建成10萬噸負極材料產能。
除上述企業外,贛鋒鋰業(002460.SZ)、國軒高科(002074.SZ)、璞泰來(603659.SH)等企業均在內蒙古有所布局,寧德時代(300750.SZ)則在去年8月與鄂爾多斯市政府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去年,內蒙古鋰產業鏈實現產值165億元。《意見》顯示,內蒙古目前已建成磷酸鐵鋰正極材料16萬噸/年、鋰電池10.5 GWh/年,在建磷酸鐵鋰正極材料7.5萬噸/年、鋰電池30 GWh/年;建成鋰產業鏈關聯負極材料67.7萬噸/年、隔膜1.6億平方米/年,在建負極材料83.1萬噸/年、隔膜7.2億平方米/年。
除內蒙古外,四川、江西等省也在積極發展鋰電產業。
去年10月,四川經濟和信息化廳等七部門聯合發布《促進鋰電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到2027年,構建形成“鋰資源開發-鋰電材料-電池制造-系統集成-終端應用-廢舊電池梯級開發及綜合回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產業集群和生態體系,鋰電材料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創新能力保持全國領先水平,全產業鏈產值規模超過8000億元,建成世界級鋰電產業基地,實現“四川鋰電”供全國銷全球等。
去年8月,江西省出臺的《新能源產業鏈現代化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6年)》提出,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產業鏈營業收入力爭達到7000億元,其中,鋰電產業鏈營業收入超過3500億元、力爭達到4500億元;氫能、鈉離子電池、其他新型儲能產業化發展初具規模等
今年5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我省鋰電新能源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十條措施,其中要求持續做強產業鏈條,做強做精基礎鋰鹽、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等優勢領域,加強正極材料、動力電池、儲能電池等關鍵領域布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