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玉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蒲淳周三表示,將加快完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防止“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等問題。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是激發活力和規范秩序的根本保障。市場監管總局將嚴格依法履行職責,把行政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為廣大經營主體營造更加穩定、透明、規范、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加快完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導制度,防止‘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等問題。更好運用提醒告誡、行政指導等方式,耐心做好溝通說明,積極爭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職中體現執法溫度。”他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
另外,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執法二司司長徐樂夫在會上表示,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平臺經濟的常態化監管問題,在平臺經濟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監管領域,將穩步推進事前合規、事中審查、事后追責的監管思路。
他解釋稱,“事前合規”是指事前聚焦合規倡導,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平臺企業特別是大型平臺企業近幾年合規意識大幅提升,普遍建立了內部反壟斷合規制度,配備了相應人力資源。2022年8月1日新《反壟斷法》施行以來,還沒有發現平臺企業新增的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問題。
“事中審查”是指事中聚焦審查服務,提升審查質量效率。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臺《經營者集中審查規定》,上線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業務系統,明確簡易案件“雙二十”內部工作要求,即從企業申報到正式受理原則上不能超過20天,從正式受理到審結原則上不能超過20天,從而為企業提供更加清晰、穩定的監管預期。
“2023年,我們從受理到審結經營者集中案件的平均審查時間約為25.7天,其中簡易案件為17.7天,在主要反壟斷司法轄區中效率是處在前列的。2022年8月1日新《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在平臺經濟領域我們已依法無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29件,沒有附條件或者禁止的案件。”徐樂夫稱。
“事后追責”是指事后聚焦執法威懾,強化責任追究。他表示,目前市場監管總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以及《未達申報標準但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案件處理工作規則》,對新《反壟斷法》施行后新增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以及未達申報標準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等“掐尖式”并購行為加強監管,進一步強化制度威懾,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競爭政策就是發展政策’,反壟斷監管的目的是督促企業依法做大做強、維護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進而為消費者提供更多質優價廉的產品和服務。”徐樂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