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29日對蘇大維格董事長陳林森下發監管函。2023年9月14日,蘇大維格在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回復投資者提問時表示“公司光刻機已實現向國內龍頭芯片企業的銷售,并已實現向日本、韓國、以色列等國家出口。”當日午間開盤后,蘇大維格股價大幅上漲并觸及漲停。此后,該互動易回復受到媒體和投資者廣泛質疑。
2023年10月8日,蘇大維格披露《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稱,公司互動易回復直接使用了“光刻機”“龍頭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誤解的表述,未能充分考慮到部分投資者可能對光刻機的技術路線、相關技術的具體應用領域等情況不了解,未詳細說明公司光刻設備的具體類型、主要的應用領域、與行業龍頭企業的差距,以及客戶主要用途等信息,也未說明相關設備銷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較低,未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蘇大維格互動易回復相關信息不準確、不完整,構成誤導性陳述,期間,蘇大維格股票交易存在異常波動情形,市場影響惡劣。
深交所已于2023年12月29日就上述違規事項向蘇大維格及其他當事人發出《關于對蘇州蘇大維格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 深交所對蘇大維格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董事會秘書蔣林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陳林森作為蘇大維格董事長,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