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楊舒鴻吉
2023年9月25日,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執委會集中發布4項制度創新,將在跨界水體保護、綠色消費、產業規范等領域進行跨省域合作。
據悉,4項制度創新成果包括《示范區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示范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示范區跨界飲用水水源地共同決策、聯合保護和一體管控機制細化實施配套制度》和《示范區綠色發展領軍企業評選方案(試行)》。
針對污染防治體系、區域治理政策和空間管控制度的不協調、不統一等問題,此次青浦、吳江、嘉善兩區一縣推出《示范區生態環境專項規劃》(以下簡稱 “專項規劃”)。
《專項規劃》包含生態空間、生態環境和綠色發展3個方面共計17項指標,重點對太浦河、淀山湖、元蕩和汾湖提出了明確的水質目標,共同制定實施重點跨界水體聯保專項治理及生態建設實施方案并建立系統的跟蹤評估考核體系。
《專項規劃》提出要重點推進清潔生產、生態園區、綠色產品和綠色消費,最終形成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為一體的綠色生態完整鏈條。
同時,為解決兩區一縣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不一致、產業準入要求不統一,部分省界區域“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劃分不合理,不能有效銜接的問題,此次兩省一市生態環境廳(局)和示范區執委會制定了《示范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清單》明確了先行啟動區鼓勵發展的產業類別,并規定了優先保護單元、產業集聚類重點管控單元、城鎮生活類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對應的管控要求,以及傳統產業和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業的管控要求。
《清單》還明確港口碼頭、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重要濕地、河湖岸線、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化工園區等管控對象的具體禁止事項。
在飲用水水源地跨界保護方面,兩區一縣形成了5項示范區跨界飲用水水源地共同決策、聯合保護和一體管控機制細化實施配套制度(以下簡稱“配套制度”)。
配套制度提出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共同決策聯席會議制度,實行輪值制,協調解決聯保共治工作推行過程中的重難點問題,建立跨界飲用水水源地聯保共治決策咨詢專家庫。
聯合監測工作機制提出加強對水源地水質聯合監測,實現示范區內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信息共享,包括了聯合會商、環境質量聯合監測、應急聯動監測、信息共享等四方面內容,并建立聯合預警機制,同時探索跨聯合執法機制、跨區域應急聯動機制、線索移送機制、聯合培訓機制、信息共享機制等。
為進一步引領帶動企業提升減污降碳、源頭治理水平,引導示范區行業布局向更加綠色低碳、可持續的方向發展,示范區印發了《示范區綠色發展領軍企業評選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要形成統一的評分指標體系評選綠色企業。獲評企業可享受財稅政策、環境管理服務、科技服務管激勵政策。
據悉,示范區環境質量持續穩定改善,2022年,示范區地表水優Ⅲ類斷面比例較2019年提升21.2個百分點,太浦河水質連續三年年均值穩定在Ⅲ類,淀山湖、元蕩等重點跨界河湖水質明顯改善。
示范區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較2019年提升4.9個百分點,自然生態質量狀況保持穩定,生態功能基本完善,特別是鳥類等珍稀物種的種類有所增加。
三年來,示范區GDP年均增長7.4%,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相得益彰。目前,長三角示范區已有7項生態環境和綠色低碳領域制度創新成果面向長三角和全國其他重點地區復制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