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交所對長園集團時任副總裁魏仁忠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經查明,2023年9月5日,長園集團披露公告稱,魏仁忠系公司第八屆高級管理人員(副總裁),任期是2021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8日,魏仁忠于2022年6月14日因個人原因辭任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截至2022年12月31日,魏仁忠持有公司股份79.94萬股。魏仁忠分別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7月7日減持公司股票3萬股、19.23萬股,合計減持22.23萬股,超過上一年末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
魏仁忠作為公司時任副總裁,在其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屆滿前年度減持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的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2月)》(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3.4.1條、第3.4.7條,《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等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綜上,上交所對魏仁忠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